張讓/42記事和其他(之十九)
那天黃昏微雨中散步回家路上,一隻鷂鷹一隻烏鴉隔了七步之遙棲在電線上(會是一追一逃的那兩隻嗎?),見我走近一先一後飛走了。俳句的好題材,我只能微笑……
38.
坐在這裡,在陽光白雲下的戶外書房,蜜蜂成群在身旁嗡嗡嗡嗡,對面兩隻蝴蝶成雙飛舞,難解難分。這些現象,與在你心裡喚起的感覺,你要拿它們怎麼辦?好比,你要拿你這輩子怎麼辦?
才剛過世的美國作家傑姆.哈里森說:「檢視過度的生命不值得活。」扭轉了柏拉圖筆下蘇格拉底原本「沒有經過檢視的生命不值得活」的說法。
以前我覺得無疑蘇格拉底的說法有道理,現在卻寧可投效哈里森陣營。這傢伙活了七十八歲,一輩子愛食愛色愛野外愛打獵愛文學愛寫作,活得有聲有色,比閉門空想強多了。
2010年,英國作家莎拉.貝克威爾出了《怎麼活》,寫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蒙田一生,是本別具一格的傳記。今年她又有新書《在存在主義者的咖啡館》,寫二十世紀的一票存在主義者,環繞主角沙特和西蒙波娃進行。我即刻反應是:對驕狂自大空中樓閣的哲學,尤其對存在主義已經厭倦,寧可去看常人拿實際生活搭建的回憶錄。可是拋不開好奇,最後還是嘆口氣買了電子書,睡前一點一點慢慢啃。趣味不在那些自以為是的哲學,而在那些哲學家本身。無論如何,他們只是人。就如貝克威爾說的:「概念可能有趣,可是人更要有趣得多。」
最讓我眼睛一亮的,是當貝克威爾話說從頭,試圖解釋胡塞爾所謂現象學是什麼的時候。簡單說就是「描述現象」,然不是帶了既定想法滿心成見得來的刻板印象,而是脫除既定模式打開心智見到事物本身。在她這番描述裡,我看見了塞尚、杭伯特、梭羅等人類似的結論。我把那個段落給B看,他說其實在物理研究上也有用到現象學的地方,就像貝克威爾舉腦神經學家奧力佛.薩克斯描述斷肢者「幽靈疼痛」的例子。
真的?我十分驚訝,他的話讓我整個人快樂發亮。再一次,我覺得一切都是相關的,所有人所有學問都暗中在相互對話,那些我扛來扛去堆疊越來越高的書吞吐無限生機充塞空中。
不過,身旁紫色花叢中的蜂群裡有隻紅色小瓢蟲,牠們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對方……
39/
靠近鄰家有株高大仙人掌,秋季開了許多雞蛋大小的紅色果子,不像有的仙人果帶刺,這些沒刺,切開白肉黑子,像火龍果,入口微甜微酸,又有黏液如秋葵。B興致勃勃採摘來切開,說好吃,我也試了兩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溫吞,加上像吃了鼻涕(向來不喜秋葵),便不再碰了。他試了許多次,終於宣布不好吃不喜歡。是不是有夠遲鈍?
一個好友很愛,正好送給她。
40/
《在自己房間》封面內側照片上,梅斯特看來很老很老,像九十歲一百歲,完全不符書中形象。當然,那時他年輕,充滿生命力和想像力,自在瀟灑。
寫這篇東西,不斷回去參閱這書,從不覺厭倦,甚至越看越有趣。雖然只是薄薄一本小書,可是正如書背所說「熱鬧活潑,多彩輕盈」。有的地方引我微笑,譬如:「一見到我的床就滿心歡喜。」旅行了二十七章節後:「終於快要抵達我的書桌邊緣了。」到了將近結尾談他的旅行裝,寫他若穿了軍服,不但沒法悠遊旅行,恐怕連「自己的旅行手記都看不懂了」,我簡直要大笑出聲。
有什麼書讓我讀得這麼開心的?喜歡的書很多,但內容憂傷愁慘居多。歷史不忍卒睹,屍橫遍野;文學悲愁一片,不堪負荷。在書裡尋找歡樂幸福,比在加州求雨更難。
梅斯特說其實早有在家旅行的念頭,被罰關禁閉不過剛好給了他機會而已。所以他的文筆基調輕快,加上他本來打算只出示快樂的一面,不過一旦上路就不由自主,時而岔到一些晦暗的地方去,講些傷感無奈的事。無論如何,大半旅程他讓你感染他的高昂興致,甚至邀你與他共進早餐。且看他怎麼旅行:穿了柔軟舒適的睡袍,半躺在心愛的扶手椅上,椅子大幅往後傾斜,左右搖擺,便這樣晃晃悠悠,馳騁天地間(除了失去重心跌下坐騎的時候),還有僕人伺候,替他泡咖啡烤麵包擦鞋種種。貴族排場,難怪他心情愉快。
我的旅行不然,完全不像他足不出戶。我沒有僕人,但行動自由,除了上戶外書房,每周兩三個下午,趁B上健身房時我換場景到星巴克咖啡館(等於是我的第三書房),看書(便是在這裡我看完了義大利作家艾蓮娜.法拉諾激烈撼人轟動歐美的拿坡里四部曲),還有看人(有如我的私人劇場,在這裡我看一些固定角色和走換不絕的配角來來去去)。此外,每天黃昏必定出門散步,有時到附近公園,或者更遠到海邊。假使如梅斯特困坐斗室,就算再怎麼寬敞豪華舒適,我恐怕會發瘋,更不用說寫出幽默有趣的旅行手記了。
41/
梅斯特說他書架上的書包括兩種:詩選和小說。
我發現,近來看的書小說減少,非小說增加,這包括:詩、散文集、旅行文學、回憶錄(真的絕多是女性作品,剛又發現一位女植物學家的回憶錄《實驗室女孩》,似乎相當精采)和有關哲學或科學的書。
剛剛看完布萊森新書《到小追布領的路》,寫他再度環遊英國的感想。裡頭很有些地方,值得引來給你看。可是這一路已經「掉足書袋」,恐怕早給罵臭頭,不能再犯了。但還是要稍談一下,很簡短的,因為這篇東西說了半天,曲曲折折,上上下下,要奔赴的就是這座隱蔽的小山頭。
布萊森首度環遊英國是二十年前了,那時他是個在英國做記者的美國人,結果成書《來自一個小島的札記》,叫好又暢銷。這次重遊身分心境都不同了,他才剛通過歸化公民的筆試,可算是英國人了。但這不是精心計畫,而是自然演化的結果,他自己都不太明白所以。遊蘇格蘭時一位當地老婦問他怎麼會住在英國,他一時沒法答,回家細想歸結出五條理由,最後也最重要的一條是:英國鄉野很美。這次環遊,有些地方雖然不免失望,但讓他安心的是,英國鄉野仍然一樣美。在他看來,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像英國鄉野,「得到那樣精心的照管,看起來那樣美麗,置身其間那樣心曠神怡」的。英國鄉野,「就像一座大國家公園」。其他四條理由加起來簡單說是:大體上,英國人比較合情理,英國生活品質比較好,充滿了各式各樣的微小樂趣。
看得出布萊森衷心愛戀英國,那份情誼十分動人。我居住美國將近四十年,早已是公民,但若認真去想何以久留,找不出一條像他那樣的理由,反而可以輕易找出反面理由。頭一條:不像英國人,美國人簡直完全喪失理智了。還有是我寫過許多次,批評再批評的,美國人的貪婪拜物、無知短視和需索無度、唯我獨尊。住在美國,不是美國最好,實則美國讓人愛恨交加忍無可忍,而是沒有一個地方完美,離去有離去的困難。在想像的國度,也許我會學布萊森住到英國去——我一向憧憬英國亦馴亦野大小適中的鄉野,英國文學和英國幽默就更不用講了(多雨的氣候暫且不考慮)。
在芝加哥生長的墨西哥後裔作家桑卓.西思內柔,在回憶文集《我自己的房子》裡寫她最後離開居住二十年的德州,到墨西哥母親家鄉買了棟小房子定居,終於有了歸屬感。可是:「每一天,墨西哥讓我傷透了心。」
我們搬到南加以來,B不斷說這裡真美真好真高興搬到了這裡。我卻一直拿不定主意,喜歡又不喜歡,在後悔邊緣徘徊,心情不能再複雜。
家不是家,鄉不是鄉。哪裡屬於我,我屬於它?遷移又遷移,到哪裡都是客居,永遠覺得是異鄉人。更何況就像西思內柔,每一天,美國讓我傷透了心。你看,我完全不提美國大選兩黨爭奪黨內提名的荒誕事……
42/
寫到這裡快要結束了,有點捨不得。鹿橋《未央歌》寫到後來也是同樣感覺。
《在自己房間》最後一節,42天結束,梅斯特可以離開房間出門了。
一個他覺得:「我需要新鮮空氣與藍天大地,寂寞的獨處像死亡壓迫著我……」
另一個他覺得:「想到要重回這個熟悉的世間令我心驚膽寒。」
我的感受自然沒他那麼強烈,畢竟我每天進進出出。仍然,我能體會他所說的。像他,我每天需要新鮮空氣與藍天大地,想到世間人生種種便心驚膽寒。
《42記事》結束,我還是會一如既往,每天抱了一疊書到戶外書房,去和藍天蜂鳥蜥蜴為伍。所看所讀的書會不斷改變,但關切對象和寫作主題不會。告別《42記事》,我會去寫別的,有關一時與恆久,有關感覺與知識,有關生命和意義,有關無限和未知等主題的東西。總是那些東西,只因我總是我。
那天黃昏微雨中散步回家路上,一隻鷂鷹一隻烏鴉隔了七步之遙棲在電線上(會是一追一逃的那兩隻嗎?),見我走近一先一後飛走了。俳句的好題材,我只能微笑。
已經填滿42節了,割捨了很多,也遺漏了不少,而且,居然沒寫到我們開車橫跨美國那一段。原本計畫要收進來的,後來又想不提也罷,這時再度反悔決定還是列入,畢竟是真正旅行的部分,於是這裡補足一下。
我們開了小車,費時七天穿過十一州從東岸開到西岸。多少年來,總夢想有一天和B開車橫跨美國,好好看看這個國家。等到付諸實行,卻不是意想中的浪漫壯遊,而是時刻閉鎖車中兼程趕路。一路飛馳而過,夏日白亮的陽光照得人眼花,里程從前面衝來滑過車身後退而去,一天又一天,計算下一站哪裡,晚上在哪裡過夜,還有多遠路程要走。原想抽一天遊大峽谷,畢竟沒時間。到了,走了,全程2800哩,每個地方都是這樣,簡直什麼都沒看到。這是最乏味,最疲累,最愚蠢的旅行方式。
沿途照片大半都是從車裡拍的,一張又一張,盡是藍天白雲和高速公路從擋風玻璃窗衝來的景象。這我集成一個網路相冊《高速公路所見》,最能代表這趟旅行。打開來看,立即便又回到路上。不能否認,從德州、新墨西哥州到亞利桑納州,沙漠地帶那沒完沒了的極目空蕩依然引人。意外的是,在新墨西哥州和亞利桑納州都碰見下雨,而且氣溫清涼。然而穿越加州摩哈比沙漠那段,掃視前後左右三百六十度,寸草不生一片乾旱灰沙灰岩,正是惡地景象。不是我們奔赴流連的那種沙漠,而是只恨跑得不夠快。
終於終於,出了沙漠,穿越一座又一座山,那天大約下午四點,我們到了。
幾幾乎,在太平洋岸。
(全文完)
来源: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