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舆论监督与权力的博弈
回访
因言而遭难,谢朝平、王鹏曾身陷囹圄,仇子明被网上通缉。他们因为特殊的符号意义,注定要被写进历史。2010年岁末,谢朝平、仇子明、王鹏分别接收了《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回顾他们的心路历程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秀卿 法治周末记者 李恩树 北京报道
《法治周末》:确切地说,应该是记者谢朝平,你写《大迁徙》和仇子明揭露上市公司黑幕,是基于何种考虑?
谢朝平:库区的移民太穷、太苦、太可怜;渭南的个别官员太贪婪、太腐败、太可恨。我在接受审讯的时候,也跟当时负责记录的警察说了这句话。三门峡的移民是一部血泪史,我在采访过程中,有的时候禁不住流泪。我不该流眼泪,但是,忍不住。
此外,当地移民资金也有问题。中央拨了好几个亿,根本到不了移民手里。我得知问题的严重性后,心情很不平静,我的朴素想法是,如果反映出来能解决问题,也算功德无量。
仇子明:调查报道就是试图挖掘被掩埋的真相,而且是公众想知道的,因为它侵犯了公众的利益和现行的法规政策,这是我的出发点。
《法治周末》:当初去做这件事,想到过可能面临的后果吗?
谢朝平:当时想都没想。有的出版社看了书稿以后说,稿子很好,但是我们不敢出。我把握的原则是,不反社会,仅仅针对某个地方的事情以事实说话,不应该有什么问题,也抓不到什么把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写出来,都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对民事侵权诉讼有思想准备,我的证据也多,但是根本想不到以刑事的方式追究我。
王鹏:我没有想到,行使正当权利会被如此迫害。我只会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违反法律的荒谬行为谁也预测不到。我举报只是出于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换成其他人我也会举报。
仇子明:考虑过,可能会打击报复,甚至打官司。但是没想到会用刑事手段对付我。
《法治周末》:回忆那段短暂的失去自由的日子,对你们意味着什么?
谢朝平:一笔财富。有人安慰我说,没坐过牢的男人不是完美的男人。我觉得,像我这样从事记者职业的人,有这个经历也好。今年6月我在写一本小说,里面有个情节:一个记者采访时被抓进监狱,我还犯愁怎么写,监狱是怎么样的生活?现在知道了。
更重要的是对我意志的磨练。我想,进去不一定完全是坏事。我认识了更多新闻界的朋友和学者,他们的知识和做人的品质,我都可以学习。
以前,我不太关心外面的事,现在我关心了。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面,我们需要相互支持。
王鹏:被刑拘的这9天对我意味着痛苦和煎熬。我特别担心家人,特别担心有进一步的迫害,心理压力特别大,我希望公权私用的事以后永远不要发生。
仇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希望我的事情能妥善解决,责任人受到处理,类似的冤假错案不要发生,公权私用完全禁绝,这才是我想看到的。是媒体实事求是的报道,是大众对公权私用的唾弃与愤恨,是整个社会强大的正义感救了我。
《法治周末》:对社会、对人的认识,对职业的态度,会因为此而改变吗?
谢朝平:9月19日晚上,我回京之后,好多记者在机场采访,问我这30天是怎么过来的。我说,以一个老检察官同一群警察切磋业务的方式过来的,以一个记者同腐败分子以及他们的家丁进行斗争的方式度过的。这几十天,不是他们把我踩在脚下,是我把他们踩在脚下。
我不会放弃我的尊严。首先,我跟他们说,帮老百姓说话不会错。如果这是一种错的话,只能归咎于社会的错,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我坚信自己没有错,这是支撑我的最强的信念。
仇子明:我觉得没有太大影响。做记者这么多年,没什么改变的。做事情的时候,不太考虑事情做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而是怎样把稿件做到最好,只考虑对我的职业负责。很多群众对我寄予一种信任,把一些独家信息提供给我,对此我非常感谢,我尽量转给比较合适的媒体同行去做。
《法治周末》:被拘押期间,你准备把一句话写在逮捕证上:“总有一天,历史会审判炮制这张逮捕证的人。利用司法之手、制造文字狱的腐败权贵及他们的家丁,一定会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中国真正的民主法治万岁。”这句话,你表达的是一种呐喊还是谴责?
谢朝平:两者都有。那天是9月17日,那是他们的最后一天,要么放我,要么逮捕我。我想,逮捕我的话,我也搞一点动静,不想让他们白白地整我。早上,就想了这么一句话。我想,这句话写到逮捕证上之后,我再也不会签了,你必须拿这个逮捕证逮捕我。
那天提审了两次,我怕一激动忘了词,就先写好放到裤兜里。我跑出去一看,是检察院的两个人,问了几个问题又走了。中午又喊我出去,我又把纸条放在裤兜里。到了门口,看守说,把东西拿上。我问,要换地方?他说,要放你走!
《法治周末》:对那些施暴者,是否恨他们?
谢朝平:我跟一个警察说过一句话,我是肉体上失去了自由,你们是灵魂失去了自由。其实你们比我更可怜。我要是失去自由,早晚会恢复。而你们,一辈子恢复不了。他们中有些人既可怜又可恨,没有正义感。他们问我,你觉得你有罪没有?我说,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有罪,到最后你们也找不到我的罪,早晚你们要把我放出去的。
仇子明:不恨,因为他们针对的也不是仇子明,是舆论监督。
《法治周末》:事件发生之时,你们身边或作品中的人,有没有表示某种形式的声援?
谢朝平:移民们组织了500多人,准备探监,他们说要一个人送我一元钱。我出来那一天听说了这件事,很是感动。后来,他们来了几拨人到北京来看我。前不久,他们先是60个人给渭南市委、市政府写信,要求取消对我的取保候审,但没人理他们。后来又有一万人签名、写信,还没人理他们。这些移民后来就到西安和北京上访,要求取消对谢朝平的取保候审。有个移民代表没能来看我,托人带了一袋花生,那份情谊我记下了。他们到北京来了之后,住的条件非常简陋,吃的饭都是自己从陕西带的咸菜和饼。
仇子明:感谢报社和同事,我的领导站出来说话。这样的集体让我有归属感,与总编只见过一面,对我并不了解。
《法治周末》:经历这样一场磨难,现在的生活恢复正常了吗?
谢朝平:我目前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本来他们抓我的第二天,有一家报纸要我去上班。回来后的很长时间在治病,身上长了很多疮。另外,媒体不断采访。出于感谢,只要媒体找我,我都接受采访,这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我心甘情愿。那几个月我基本没有收入,还好,以前检察院那边有工资。其间,亲戚朋友不断往北京跑,为我的事提心吊胆,增加了他们的负担。现在,生活基本恢复正常了,慢慢会好起来的。
王鹏:到目前为止,造成我这个冤假错案的幕后黑手还没有斩断;对我刑讯逼供把我打出后遗症的石某还没有处理。我父亲被非法拘禁几天也没人管;我外公因我这个冤假错案悲愤交集脑溢血偏瘫;已经答应的3万元赔偿还没有到位。我的事远远没有解决,人也没有安全感,我心灵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
仇子明:事情过去就正常了。后来,遂昌方面向报社和我本人当面道歉,来了一个县公安局的副局长,以及当地宣传部部长。其实也没什么解释,就说这个事情里面有失误。
回放
舆论与滥用公权的对峙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秀卿 法治周末记者 李恩树
12月26日,当谢朝平坐在记者的面前时,回忆起3个多月前那段身陷囹圄的经历,依然难以平静。
2010年,警察与记者、作家及举报者之间的一出出“追捕”大戏密集地上演。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网上通缉,《大迁徙》作者谢朝平和举报者王鹏先后被刑事拘留,一时舆论哗然。
谢朝平:《大迁徙》惹祸
8月19日下午5时许,自称“人口普查”的警察冲进谢朝平在北京的住处,将他戴上手铐抓走。
进入谢朝平家的是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警察。随后的两小时,警方搜查了谢朝平的住所,带走了他的书稿、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和U盘。谢朝平被告知:涉嫌非法经营罪。
从这一刻起,“渭南书案”的特殊章节被写进了中国新闻出版史。
55岁的谢朝平被抓,祸起于《大迁徙》。这是他用3年时间写成的三门峡移民史,内容涉及移民款被挪用等敏感问题。时任检察日报社所属《方圆》杂志记者的谢朝平,在采访写稿之余,利用2007年到2010年期间的周末与假期,断断续续地完成了这部35万字的报告文学。
当初,在曲折地联系过几家出版社之后,山西《火花》杂志社最终同意以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大迁徙》,印务费用则由谢朝平自掏腰包。6月26日,《大迁徙》送到渭南。
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队以“杂志属非法出版物”为由,将其全部没收。与此同时,三门峡库区各县市政府还派出公安、乡镇干部和文化稽查队员从移民家里搜走《大迁徙》。后来,谢朝平对审讯他的人说:“不要复杂化,不要政治化,你们要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你们不是家丁,是人民警察。”
按照规定,媒体出版增刊须逐级上报审批,但《火花》杂志社没有履行这个程序。渭南警方以及那些查抄《大迁徙》的权力部门,正是抓住了这个瑕疵大做文章。
被羁押期间,谢朝平无法接触外界信息,直到出来后才知道,“外面”的舆论早就沸腾了!事后,他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文学都无法成为人们最后的精神“避难所”时,我们该怎样解读这个时代的密码?
著名作家铁流等文学界人士强烈抗议警方拘留谢朝平,上百名作家和学者联名呼吁各界关注“渭南书案”。此时,社会舆论一边倒,呼吁释放谢朝平的声音不绝于耳。香港树仁大学教授魏永征撰文指出,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只有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且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才属于“非法出版物”。而《大迁徙》属于《火花》杂志社的增刊,虽未经报批,程序有违规之处,但不是“非法出版物”。
学者展江发表评论,将渭南警方的举动称为“以刑事手段来对付一个作家的正常表达”。
虽然谢朝平并不知道外界舆论对他的声援,但他却没有屈服,谢朝平告诉审讯他的警察:“如果你们不想成为中国或世界媒体的焦点,最好放了我。”警察冷笑着说;“你太看重自己了吧。”谢朝平说:“不信走着瞧。”
9月初,第八届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南宁召开,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还包括陕西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和渭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刘伟发。消息人士证实,三级检察机关的有关领导对谢朝平一案交流了意见。
在被渭南市警方羁押的第30天,谢朝平以他曾经担任检察官的经验,认为当天将对他批准逮捕。直到此时,他仍然没有放弃抵抗。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谢朝平回忆说,他准备借警察让他在逮捕证上签字的机会,写上这样一句话:“总有一天,历史会审判炮制这张逮捕证的人。利用司法之手、制造文字狱的腐败权贵及他们的家丁,一定会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中国真正的民主法治万岁。”
但是,谢朝平在第30天等来的不是逮捕证———渭南市检察院认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9月17日下午,渭南警方为谢朝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晚上,谢朝平回到北京。
仇子明:记者报道新闻被通缉
7月27日22时,《经济观察报》常务副总编辑王胜忠安排下属,通过微博披露了一个令新闻界极度震惊的消息:该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在公安系统网上予以通缉。
经济观察报社进入了紧张状态。“在那一个刻不容缓的晚上,我没有怀疑更没有犹豫,我选择了来出面处理这一事件,不是没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声音。”事后,王胜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从6月5日到7月17日,仇子明在《经济观察报》上连续发表3篇报道,指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公司在国企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等环节,涉嫌贱卖国有资产等问题。
7月28日,经济观察报社发表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声明,称记者仇子明在对凯恩股份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曾多次受到利诱和威胁。声明对遂昌县公安局滥用公权、压制新闻监督的做法提出强烈谴责。同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权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在被通缉期间,仇子明被迫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躲过一劫。他至今不肯透露具体地点。“这些秘密,要一辈子带进棺材里。”仇子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给自己提供帮助的人,当时是属于窝藏逃犯。一旦公开相关信息,保护他的人难免遭到打击报复。
7月29日,事情出现了转机。这天早上,《经济观察报》大股东泛海集团开会商讨下一步对策。不久,律师打电话告知,遂昌县公安局已经决定取消通缉并道歉。
当天下午4时左右,《经济观察报》收到丽水市公安局传真的新闻通稿,表示遂昌县公安局因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第二天晚上,遂昌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赶到北京,向经济观察报社和仇子明道歉。
12月26日,仇子明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预料到他们以道歉来收场”。
王鹏:举报招来跨省追捕
谢朝平的“渭南书案”和仇子明被网上通缉引发的舆论狂涛尚未完全平息,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工作人员王鹏因在网上发帖举报他的同学马晶晶,被宁夏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11月23日至12月2日,王鹏被宁夏吴忠警方关押了9天。
此前,王鹏曾多次举报他在兰州大学的同学马晶晶,后者被怀疑在其官员父母的帮助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中作弊,得以顺利进入银川团市委工作。
2007年6月毕业前夕,银川团市委还没有进行公务员招考,马晶晶将其就业单位填写为银川团市委。2007年7月,宁夏公务员考试开始报名,马晶晶报考了银川共青团市委学校部科员一职,并且在笔试和面试中都取得了第一名,顺利进入团市委学校部任职。+
警方称,王鹏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经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不属实”。
早在2009年3月,公安部下发的“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说:“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利通警方显然没有重视这个通知,且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介入自诉案件,对王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再次点燃了舆论之火。
迫于舆论压力,12月2日零时许,吴忠市委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公安分局对王鹏的错误拘留,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王鹏随即被吴忠警方释放。对此案负有责任的利通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被免职。
点评:言者无罪
范以锦
仇子明———因新闻报道获罪;谢朝平———因书的内容涉及监督获罪;王鹏———因网络举报获罪。2010年,某些权力对言论的不当干预,依然有恃无恐。
经过媒体的广泛讨论,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抓捕就是想让人闭嘴。比如抓捕谢朝平,就是想阻止《大迁徙》的发行。本质上来说就是压制民意、压制正当的舆论监督,但又说不出口,于是无端制造出“非法经营”之罪。
然而,这种罪名对谢朝平来说,无论法理上和逻辑上都是错误的。只要是正规的报刊社增刊是常有的事,增刊要报批,报刊因为时间急来不及或其他原因先出后报批或不报批的情况常有,即便要处理也是由出版管理部门作为“违规”行为查处。
谢朝平是通过山西省文联主办、全国百家社科核心期刊《火花》杂志的增刊将他的作品刊印的。尽管《火花》杂志增刊的报批手续还没有履行完就印刷了,但就谢朝平的责任而言,他是一个作者而不是出版者,违规也是杂志社的事,与谢朝平不沾边,更谈不上犯罪。这只能说明某些权力对舆论监督的抗拒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至于其他关系到监督的案件,有的可能“言”中有不完善之处,或有值得探讨的方面,但属“言论”范围,从当时警方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根本构不成犯罪。反过来说,为什么揭露出来的问题你可以不闻不问,而被揭露者一报案你就那么积极?这种反差很值得怀疑。
因“言”获罪,隐含于背后的是权力的不当干预。警方要办的案件很多,为何接到企业报案不加分析就立案通缉呢?怎么能够对没有管辖权、且属于自诉性质的案件,而跨区域地去抓王鹏呢?而且公检法几个部门联合开会讨论这一案件,这是值得如此兴师动众的大案要案吗?是谁指使召开这样的会议?纠正错案时对这些要害问题往往避而不谈或含糊其词,虽然不当执法行为被阻止,当事人获得了一定的自由,但未一追到底弄个水落石出。
从表面来看,抓捕王鹏是警方的不当执法行为,警方赔礼道歉了,对案件的当事人还作出了免职等处理。然而,人们有理由问,警方是始作俑者吗?跨省抓捕王鹏看起来是警方所为,实际上,背后明显有人指使,但隐藏在背后的权力始终未能浮出水面。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处理责任人,也不过是为了敷衍舆论。
某些公权力结成了利益关系网,媒体不监督往往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媒体对因“言”获罪的案件的关注、质疑是职责所在;媒体的强烈抗争,折射出媒体人对“安全感”的忧愤。在网上通缉仇子明的案件中,《经济观察报》的抗争和全国舆论的声援都是正确的,因为警方对仇子明网上通缉明显缺乏证据。《经济观察报》和记者仇子明坚持认为是正当的舆论监督,如果地方官员认为报道失实,可以向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反映;如果相关企业认为是恶意伤害了他们的企业信誉,也只是民事侵权。警方介入抓人,无论如何都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撑。如果不是全国媒体的声援,仇子明也许真的就被刑拘了。舆论监督被无理打压,依然要靠媒体之间形成合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然而也有人对其中的一些案例提出责疑。比如,有人认为仇子明的采访不够深入,“客观”、“平衡”欠缺。如果责疑属实,也只是采访的作风与技巧的问题。如果对某篇报道产生疑问就抓人,媒体人随时都有可能在某种借口下被无理打压,记者履行职务就会面临巨大的危险,舆论监督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舆论监督,就是对公权力的监督。但是,在现实中,某些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变着法子压制言论自由、抵制舆论监督。对不中听的话,动辄扣上“诽谤”的罪名。姑且不论民众反映的许多情况其实是真实的,即便反映错了、即便有些言论偏激,就能扣上诽谤的罪名吗?普通百姓或许因为信息不对称,反映的问题有很多局限,但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反映的问题都是绝对真实的。对未证实的“悬疑”问题,进行监督,提出责疑,实属正常。何况批评错了,官员解释的渠道和办法肯定比民众多。为何有些人惧怕批评呢?要不自身不正,以压制来掩盖自己的问题;要不就是自身的民主意识、权为民所用的观念依然淡薄。
类似的事件今后也许还会发生,但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依然会在排除阻力中继续前行。当然,民众都希望在广开言论方面少点阻力;也期待对那些因“言”获罪的案例能一查到底,彻底查清事件背后的权力的不当干预。果真如此,因“言”获罪的案例会大大减少,言论自由的空间会越来越大,民主政治的步伐必将大大加快。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