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对中国杭州当局重判笔会会员陈树庆、吕耿松的抗议
本笔会刚刚获悉,中国杭州中院对独立中文笔会会员陈树庆、吕耿松“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已开庭宣判,分别判决陈树庆10年6个月,吕耿松11年刑期。独立笔会对此判决表示严重抗议。
吕耿松(1956年1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是著名的维权作家,早年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被捕前是自由撰稿人。除了他曾在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出版了《中共贪官污吏》(2000年)一书,他近年撰写的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2007年8月24日,他曾被杭州警方抄家拘捕,2008年2月5日,他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1年8月23日,他刑满获释。2014年8月13日,他又被杭州警方指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陈树庆,中国浙江著名异议作家,中国浙江民主党成员。 陈树庆曾任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此前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而被迫失去工作。2006年9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将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院起诉;2007年7月,杭州中院开始审理,但陈树庆拒绝认罪,并表示拒绝承认中共政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2014年9月11日,陈树庆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2015年9月,独立中文笔会授予被刑拘中的陈树庆会员“第五届刘晓波写作勇气奖。”
陈树庆、吕耿松先生都是在专制社会下成长的独立思考下成长的杰出者。出于对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认知,参与中国民主党的组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未来政治体制与制度架构的设想,发表了一些抨击社会黑暗、批评中国政府、维护民众人权、宣传政治理想的网文。这些文章中对共产党政府的批评,均有客观事实做依据,他们的主张也跟中共关于民主的承诺不相抵触。但中国当局却多次以组织民主党活动和撰写网络文章指控陈树庆、吕耿松煽动颠覆(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违背人心也违拗中国现行宪法的错误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今天,中国杭州当局对陈树庆、吕耿松控以“颠覆国家政权”莫须有罪名予以重判,这已给未来历史新增一例影响深远的错案。况且,该案已经引起国人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现中国杭州当局一意孤行地将此案一错到底,那么,这使得国人对中国政府当局声称的依法治国信心丧失殆尽。
因此,独立笔会在此抗议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本会会员、作家陈树庆、吕耿松二人的判决,并呼吁杭州中院能从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言论自由、保护人权的高度出发,撤销对本会会员、作家陈树庆、吕耿松的错误判决。
独立中文笔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