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曉斌:母親的勳章

莊曉斌:母親的勳章


我母親有一枚勳章,是銅質金黃色的解放勳章,這是共和國對她的獎賞。
母親很少佩戴這枚勳章,也不輕易示人。在母親的大衣櫃裡,有一個用紅大絨做的小匣子,這枚勳章和其它幾件母親所鍾愛的物件。常年累月珍藏在這個小匣子裡。每年逢是建軍節和國慶節的那一天,母親都把這個小匣子捧出來。在燈下,用一條紅綢布一邊精心地揩拭勳章,一邊陷入深深的遐思和凝想。
這時刻是最莊重的了,每逢這時刻,哥哥和我都靜靜地坐在一旁。看著母親,凝視著那枚勳章。
母親也經常給我和哥哥講敘好多好多故事,許多先烈為了共和國流血犧牲的感人事蹟,我們就是從母親講敘的故事中了解到的。寫在我長篇小說中的那位名叫柳秀清的朝鮮族女共產黨員,從日寇的屠刀下救出了一百名兒童,最後自己英勇就義,獻出年僅22歲的生命的素材,就來源於母親為我講敘過的故事。
在母親的教誨下,我和哥哥對無數先烈前仆後繼,用鮮血和生命掙得來的新中國,懷著深深的敬意。覺得共和國的旗幟上既然染著母親的血跡,我們也理所當然的就是共和國的孩子。今後,應該像熱愛母親一樣地愛國,像呵護生命一樣地去捍衛共和國的尊嚴和榮譽。
我的哥哥比我大九歲,可在我的心目中,他那時已經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了。
哥哥十分頑皮,常常有被他打哭的孩子找到家裡。逢是這種情況,母親絕不護短,不但陪著笑臉向人家道歉,也非常嚴厲地管束著哥哥。
哥哥也怪,誰也管束不了的野小子,在母親面前,卻異常馴順。母親訓斥他時,他站得規規距距,儘管過後他就把母親嚴厲的告誡都拋到腦袋後面去了。
母親輕易不動手打人,在我的記憶中只有過兩次,母親氣急了,動手打了哥哥。
一次是在我五歲那年,哥哥和他的幾個夥伴在家鄉的半園河裡游泳。他們幾個混小子,為了練習搶救落水者,幾個十四五歲的大孩子把我當成練習品。幾個人像拋包袱一樣,兩個人扯胳膊,兩個人拉腳,從岸上把我拋到深水里,我在水面上沉浮,嗆得直翻白眼,他們再像條泥鰍魚一樣,鑽到水里去救我。
這樣的遊戲已經重複過多少次了。終於有一次被母親發現了,母親大聲驚呼,把哇哇大哭的我抱在懷裡,哥哥和他的那一夥搶救隊員連衣服也顧不及穿就都跑掉了。
當天夜晚,我已睡在夢裡,夢裡被一陣大聲說話的動靜驚醒。我把眼睛睜開,只見爸爸手裡拿著一根皮帶,哥哥則只穿著一件褲頭,筆直地站在地上。
母親大聲說:“彥斌,你快認錯,認錯了我就不叫爸爸打你!”
可執拗的哥哥就是一聲不吭,爸爸激怒了,一揚手,皮帶抽在了哥哥赤裸的身子上。我不敢看了,用被子趕緊把臉蒙上。可是在被子裡我也沒有聽到哥哥的哭聲。
還有一次,是哥哥乘著爸爸和媽媽都不在家,溜進媽媽的房間,他把媽媽的大衣櫃上面的抽屜拉掉,把年方六歲的我從抽屜孔塞進去,叫我把媽媽的小紅匣子裡的東西掏出來給他看。那時,我是不敢不聽哥哥的,他對我可兇了,雖然,有人欺負我時他會不顧一切地為我撐腰,把別的小孩子打得哇哇直哭。但我要是不聽他的,他也一樣毫不客氣地打我屁股。
我把媽媽的小紅匣子裡的東西都給哥哥掏出來了,那裡邊除了那枚勳章之外,還有一個紅皮日記本和幾封信,還有一張發黃了的照片。哥哥一樣樣的擺弄翻看,不巧媽媽趕回家來,看見哥哥在翻動她最心愛的物件,這次,媽媽可是真激怒了。她聲言厲色地吼著:“誰讓你亂翻大人的東西!”一揚手,就打哥哥一巴掌,把哥哥的臉都打腫了。我看見哥哥的眼裡噙著兩顆碩大的淚洙,我嚇得哇哇地哭叫起來。
這以後,哥哥似乎是懂事了,他再也沒有把我從抽屜孔塞進去翻媽媽的東西。
哥哥十五歲那年,被選進黑龍江省少年籃球隊,離開了家鄉。我也在父母的呵護下一天天長大。
文化大革命開始了,本來就頭上長角身上長刺的哥哥隨潮流而起,他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撐起了造反的旗幟。那時候,他真叫春風得意,被佳木斯市的三十六萬工人推舉為紅色工人造反團的司令。
一九六七年四月份,他做為佳木斯市的工人代表去北京參加五一勞動節觀禮,途經家鄉的時候,我曾和哥哥見過一面,那時,我已經長大了,不再對他敬畏了。我對哥哥說:“你別太得意了,你在佳木斯市造反有理,可你看看咱們這個家都已經被造反派打倒在地了。”
我的父母雖然都是在解放戰爭時期就參加了革命工作的干部,但剝削階級的出身在那種階級鬥爭弦繃得緊緊的時代,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罪過。我在學校中雖然品學兼優,但“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標識就像被丹青鐵筆判定了一樣,只能被打入另冊。
在文革中,我連參加紅衛兵的權利也被剝奪,學校裡的各個造反團隊,都不接納我。天生要強的我,斗膽自己挑頭成立了一個名字叫“一身是膽”造反團的紅衛兵組織,可成立不到一個月,便被根紅苗壯的紅五類子弟給砸爛了。
我的思想情緒極端低落,所以我對哥哥說:“在這場文化大革命中,我們是革命對象,不可能成為革命的動力,你還是適可而止,好自為之吧。”
哥哥當時也真誠地聽取了我的奉勸,答應我他從北京回來,就及早抽身不再瞎折騰了。可是,哥哥想抽身談何容易,他從北京回來不久,涉身在一場武鬥中,即被軍管會收押入獄,他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整整關押了三年,直到一九七O年八月份才獲釋。
三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我只見母親的一頭秀發,一寸寸發白,最後生成了一頭霜雪。
我也長大了,再與哥哥見面,我已經是長著一抹小黑鬍子的大小伙子了。
哥哥這三年變化更大,他已由狂熱的顛峰跌落,再也不相信曾經信誓旦旦的真理了。
哥哥獲釋之後,仍然受到派性迫害,單位裡的當權者都是原來的對立面,受到監督改造的哥哥當然不甘受這份委屈。他身上的劣根性,在三年的鐵窗生涯中並沒有窒息,三年間,他與各類社會渣滓朝夕相處,日夜廝守,良知在麻木,理念在變異,殘酷的現實迫使他別無選擇地墮落了。為了躲避派性的迫害,他逃離了原單位,流浪到遼寧省幹起了投機搗把的犯罪活動。
二年之後,他的罪行暴露,哥哥為逃避追捕,又秘密潛回到家鄉藏匿。
這已經是一九七三年春季了。
哥哥從遼寧潛回家時,帶回來一部紅旗803牌短波收音機,他躲藏在家的那一段日子,每天都用這部收音機收聽廣播,香港有一家電台播送的一個叫“聽眾信箱”節目,叫他聽著了迷,那是一個專門播放仇視社會主義制度內容的反動電台,這個電台鼓動對現實懷有不滿情緒的人給他們寫信,每天都播送給他們寫信的秘密地址。
受這家電台的蠱惑,我哥哥按照播放的地址,寫了一封匿名信,這封信是我利用新婚攜妻子渡蜜月時,在黑龍江省南叉郵局為哥哥投寄的。
青年人的單純和天真很快就被嚴酷的政治現實所吞噬。
這封信闖了天大的禍,一場滅頂之災正向著我的家庭襲來。
一九七三年六月九日,全國掛號的七三·二·一一書寫反革命掛勾信案件偵破,我和哥哥、父親相繼被捕入獄,一年半之後,我和父親被判處徒刑,哥哥因現行反革命罪大惡極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是我哥哥被執行死刑的日子。
那一天,天是晴朗的,九點鐘以後,卻下起了一場小雪,全地區招開廣播大會,收聽公判會的消息。
母親從廣播裡聽到宣判哥哥死刑的噩耗,竟然沒有掉一滴眼淚,她老人家只是癡痴地一聲不響,聽妹妹說,那天聽完了廣播,母親把她的勳章拿了出來,擺在飯桌上,眼睛死死地盯著那枚勳章一句話也不說。
我不想猜析母親當時在想了些什麼,只是想把這枚勳章後面起到的特殊效用向世人展示,在那浩劫歲月,一枚用鮮血凝鑄的勳章的重量,究竟值幾何?
這是善良的人們難於想像的。
哥哥被執行死刑後大約一個星期,幾名身著警裝的公安人員來到我們家裡。
那時,我們家已被查抄多次,家徒四壁,臥病在床的母親和年僅十歲的侄兒,靠每月每人8元人民幣的社會救濟渡日。還有一個超過了十八歲的妹妹,每日到家屬隊去干點活,每天只能掙六角錢的工資。
一家人老少三口就靠這一點錢活命,其生活的艱辛可想而知。
警員來到我家,先是把一份判決書鄭重地向母親出示,威嚴的面容像塊鐵板樣的冷峻。警員對母親說:“根據伊春中級人民法院73刑字第39號判決,你的兒子莊彥斌已於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執行死刑,現莊嚴、鄭重地將判決送達給家屬,收到後家屬應簽字。
警員把判決書舖開、放在母親病床旁的飯桌上了。
母親用顫抖的手,接過警員遞過來的筆,在簽收回執單上簽好了字。
警員又朗聲說道:“按照規定,家屬還要繳納二角錢的執行費。”
“什麼?”母親聞言厲問:“什麼執行費?”
“執行費就是……”警員不好解釋,只好含糊其詞地說:“這是上級規定的。”
母親的眼睛似若噴火,她盯著警員問:“說清楚了,什麼執行費?這是那個上級規定的?”
“這……”警員說:“我們只是例行公事。”
“例行公事?”母親冷笑了,顫微微地掙扎著從床上坐起來,她走下地,走到大衣櫃前用雙手捧出個小紅匣子,她把那枚金黃色的勳章捧出來“啪!”地摔在桌上說道:“你看,這個值不值二角錢,如果值,你們拿去吧,頂你們要的執行費!”
警員怔住了。臨出門時,母親聽到那位心宅尚存良知的警員似乎說了句:“做出收這種錢的規定的人真他媽的不是個東西!”
這一段令人寒心徹骨的往事已經過去二十多年了,我們的共和國早已從夢魘中醒來,為共和國流血犧牲的先烈們也可以欣慰了。
我的母親卻沒能看到我們祖國繁榮強大的今天,早在20年前,她就懷著一腔怨憤病逝了。
記得與母親最後一次見面,是我即將被押解到監獄服刑的前一天,那天母親為我買了好多吃食,都是我平時最喜歡吃的東西。
我望著母親那滿頭銀髮一臉憔容,一絲愧疚浮上心頭,不知是憑何而來的一股豪壯之情,我對母親說:“親愛的媽媽,今天,您的兒子讓你蒙受了恥辱,但是請您放心,我絕不會讓您老人家永遠蒙受恥辱的,將來會有一天,您會因為您的兒子而感到驕傲的!我絕不會玷污您的那枚勳章的。”
我的這一段豪言壯語竟像用刀子刻在我心頭一樣,多少年來,無怨無悔的追求,不屈不撓的拼搏,正是為了酬報對母親的這一聲鄭重的承諾。兒子對母親的最好的回報是什麼?是用事業的輝煌去鐫刻一座豐碑!這座豐碑才是母親含金量最重的一枚勳章。
這是我,也應該是天下所有的兒女們的理想!
歲月悠悠,每逢想起母親的勳章,我心中就有了敢攀險峰絕頂的勇氣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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